规范信访时限 提升服务效能

规范信访时限 提升服务效能
近日,规范为进一步优化信访工作流程,信访效提升群众诉求办理效率,时限各地信访部门严格落实《信访条例》相关规定,提升明确信访事项办理时限,服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。规范 根据《信访条例》第三十三条、信访效第三十四条,时限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,提升情况复杂的服务可延长至30日,并需向信访人说明理由。规范对此,信访效多地建立"限时办结+动态跟踪"机制,时限通过信息化平台对信访件办理进度实时监控,提升确保按时办结。服务例如,某市推行"接诉即办"模式,将群众诉求分类细化,明确不同事项的办理时限,平均办结周期缩短30%以上。 同时,信访部门强化督导问责,对超期未办结事项进行通报,并纳入绩效考核。某省通过"信访积案清零"专项行动,集中化解历史遗留问题,累计办结积案1200余件,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。 专家指出,明确时限要求不仅规范了工作流程,也倒逼相关部门提高服务质量。下一步,各地将持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,探索"互联网+信访"新模式,推动信访事项办理提质增效,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。 (字数:498)

(顾清晏)

责任编辑:颜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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