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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督导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7-17 15:58:28 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环球网

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督导的通知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关于工作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开展决策部署,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,年第经研究决定,季度近期将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督导。重点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本次督导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督导的通围绕经济运行、关于工作民生保障、开展安全生产、年第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展开。季度督导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起至12月15日,重点知采取实地检查、督导的通听取汇报、关于工作查阅资料、开展走访调研等方式,年第全面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。督导重点包括: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是否建立工作机制、明确责任分工;二是目标任务完成进度,是否存在滞后问题及原因分析;三是突出问题整改情况,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建立台账、限期销号;四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解决成效,是否做到件件有回音、事事有着落。督导期间,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,如实提供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。对工作落实不到位、敷衍塞责的单位及个人,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。督导组将定期通报进展情况,对典型经验做法予以推广,对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批评。此次督导是推动全年工作圆满收官的重要举措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以此次督导为契机,查漏补缺、提质增效,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高质量完成,为明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。特此通知。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(全文共498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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