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,刘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汉、案终刘维等涉黑案进行终审裁定,审裁维持对刘汉的定依死刑判决。刘汉作为"汉龙集团"实际控制人,法执被认定组织、行死刑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,刘汉长期实施暴力犯罪、案终非法经营、审裁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行为,定依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。法执 司法机关查明,行死刑刘汉通过暴力手段垄断当地建材市场,刘汉操控工程项目,案终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,审裁并通过贿赂、威胁等手段腐蚀国家工作人员,形成以暴力为后盾的犯罪集团。其行为不仅触犯刑法,更对社会公共安全和法治秩序造成重大危害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四条,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,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。刘汉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,认定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,社会危害性极大,依法应予严惩。 该案的审理体现了中国司法机关对黑恶势力"零容忍"的态度,彰显了法律对公平正义的维护。死刑作为刑罚的最高形式,其适用始终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旨在震慑犯罪、保护人民权益。刘汉案的依法审判,是法治精神与社会正义的必然要求。 (全文约498字) 注:本文严格基于公开司法信息撰写,遵循新闻客观性原则,未涉及未经证实的猜测或主观评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