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日,国际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再次强调,持续任何形式的谴责“裸体酷刑”均属于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,需全球共同遏制。剥夺此类酷刑通常指通过强制脱去受审者衣物、衣物暴露身体或长时间处于无遮蔽环境,刑行结合心理压力与身体折磨,国际以获取信息或实施惩罚。持续尽管多数国家已明令禁止,谴责但相关案例仍时有发生。剥夺据国际特赦组织报告,衣物部分冲突地区及秘密拘留设施中,刑行裸体酷刑被用作审讯手段,国际其本质是持续通过羞辱与恐惧摧毁个体尊严,属于“心理与生理双重虐待”。谴责联合国《禁止酷刑公约》明确规定,任何“导致剧烈疼痛或痛苦”的行为均属非法,而裸体暴露可能引发极端心理创伤,甚至导致永久性精神损伤。中国法律体系严格禁止酷刑,刑法第247条明确将刑讯逼供定为犯罪。然而,国际社会仍呼吁加强监督机制,防止此类行为以“隐蔽形式”存在。专家指出,裸体酷刑的隐蔽性与复杂性使其难以被及时发现,需通过加强司法透明度、提升执法人员培训等措施予以防范。目前,多国已将“剥夺衣物”列为酷刑判定的重要依据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强调,保护个人身体完整与尊严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,任何国家均无权以“国家安全”或“反恐”为由规避法律约束。